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

被騙了

我上當了!!

(大山腳訊)一名55歲的婦女,在4年前遭搶劫,被搶匪推到在地,導致她后腦受創,而在事隔一年后,她不幸中風,禍不單行的她后來也被驗出患糖尿病及眼疾,目前她行動不便,生活陷入困境,希望獲得《光明公益金》的幫助。

目前病患居住在一名好友張女士的家中,據知,張女士本身并非富有,但為了照顧好友,她也從不計較,惟張女士每月薪水微薄僅有600令吉,面對病患每月約1500令吉的醫藥費用,讓她力不從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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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,張女士自稱是病患的“朋友”,在我面前填寫表格時,甚至佯裝不懂病患的華文名字。看在病人孤苦伶仃,患病又行動不便,實在是可憐,一心想盡快協助她度過眼前的難關。當天立刻就把新聞寫好和上稿。

事隔一周,婦女再次上門,那天是我的雙周假,接到婦女的電話,她說,她與病人是母女關系,并非朋友!我心里頓時¥%……&¥&%!!

說謊的理由是,因為聽別人說,若用母女身份,肯定無法成功申請。我無法茍同她所給予的理由,因此也不客氣的教育她一番。

填寫資料時,曾有份協議書,該份協議書上列明,所填寫的資料必須屬實,否則本報將有權取消協助病患。在她簽名之前,我曾經向目不識丁的她,一項一項讀明,如今卻……

再生氣事情也是發生了,還是要面對和處理,所以要張女士在辦公室等我,看在她母親確實多病纏身的情況下,我還是希望可以幫助她們。

在2天后,與負責光明公益金的同事,到他們家調查,由于病人是需要是長期性的照顧,社會上有太多的病患等著要幫忙,在這種僧多粥少的情況下,我們建議他們申請福利金及社會保險,如此一來,他們每個月都會固定收到政府的補貼,長遠來看,這才是上上策。

但,張女士似乎聽不懂我們的意識,一直求我們幫他們登新聞,這種做法就像是他們要拿報紙到各神廟去籌錢一樣。我們就是不愿意有這種情況出現。

所以,幫他們找福利官及州議員,安排他們入住宏愿組屋,每個月100令吉的房租費用,才不會加重他們的負擔。

經過這次受騙的經驗,我要學會對上門求助的病人不可以心軟,同時也要盡能力協助他們找到正確的管道,而并非一心要依靠《光明公益金》,這畢竟只是長貧難顧啊!公益金只能給的只是區區的幾千令吉,一旦那筆錢花光后,就沒有下一筆的義款了。

所謂,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。也要明白同情心要有,但不要被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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